閃到黒掉的我

昨天被阿保找出去玩,但是非常過分的是被閃到眼睛都快要瞎了(摀眼)
一開始是說要去吃上週看到的比利時餐廳,只是最後我得知竟然他和柏倫都要攜伴參加,我就傻眼了@@,忽然很想跑去跟爸媽說我改跟你們去大賣場好了....
最後的結果是,那家比利時的餐廳沒有吃到,因為人太多要排到一點半,我們餓到等不下去,跑去吃漢堡王,之好店家又打電話過來說有位子了。
可惜已經吃飽了才去,但是店家有規定消費金額,所以最後決定不吃了。儘管後來店家說只需點個東西就好了,但看遍菜單,卻找不到可以當點心的東西,所以最後還是沒有吃。
之後就跑到新的大遠百去逛逛。



我只能說今天真的是失策,我以為最多只有雅筑會出現,結果連柏倫都攜伴參加,變成兩對家我一人,這樣怪異的組合。我到底是要走在前面?夾在兩堆中間?還是走在最後面?而且尷尬的感覺一直伴隨者我,所以後來阿保曰我去基隆夜市,我就沒有跟去。
雖然很長當電燈泡,但不代表我不識狀況...........
後來在板橋大遠百的九樓一家跳舞香水的店家待了下午茶...我非常想要點個東西吃,但單價頗高,而且那個時候已經四點了,我真的吃了東西話,回家肯定沒辦法吃晚飯,所以指點了咖啡。
對了!我們剛到九樓的時候,剛好遇到有活動,情侶間(夫妻間)男方對女方表白的活動,最後一組卻是當場求婚,當然在那麼多 人的環繞之下,女方也是答應了。
只是我在想,這種尷尬的情況下,如果不答應的話,那狀況真的會變得很好玩@@。而且我有一丁點的懷疑,到底女方答應是真的本來就有這個打算了,還是因為在場的人很多,顧及男方的面子所以答應?
後來我們就在開玩笑,女方只有說我答應!那如果他本來就沒有那麼打算,回去的時候跟男方說我答應沒有要嫁給你!那不就好鬧翻了?
於公眾場合求婚,基本上是必定得抱著必死的決心!因為成功固然好,但失敗卻會當在場的大眾看了一場笑話,那真的是虧大了。當然,除掉女方本來就有這個意願的想法,女方也是有很大的機率是顧及男方的面子而答應?但是這樣是不是真的讓女方真心答應?這大概是沒有交過女朋友的我難以理解和預估的。
反正在氣氛佳的場地之下,我喝了一杯不便宜的咖啡,味道也普普。不過柏倫他們點的鬆餅看起來好像不錯,可惜他們說鬆餅附的巧克力醬....不怎麼好吃!巧克力冰淇淋也是,算是整個鬆餅比較大的敗筆@@
保哥點的章魚沙拉...我非常慶幸我沒有點@@

我覺得鬆餅算是比較值得的

這天阿保有提到關於民宿親善大使第二階段的選拔。
老實說出力我拿手的,但出主意我真的不喜歡。因為我出的爛,而且都是老梗,更重要的是根據以往的經驗,根本都幫不上什麼忙。
不過當阿保講到說想要買電腦,這我就可以幫忙了。畢竟我剛買一台筆電,而且對電腦也算是熟。而我一貫的作風是不會給對方應該買什麼的結論,而是直接分析給對方,然後對方提出假設的結論,我再根據結論給分析。
總覺得阿保想要買筆電的心意很硬@@,不過畢竟個也好壞了~~
只是剛買桌電的柏倫感覺就很反對要淘汰現有電腦的阿保買筆電,當然理由我也是可以接受。
最後是各自離開,阿保和雅筑還要去饒河夜市@@,柏倫則擁著女朋友回家,單隻的我騎著車回家@@












各位客觀!你看看!你看看,這兩段這樣你濃我濃的,是要把我的眼睛閃瞎呀!幸虧我的眼鏡有抗紫外線!(耶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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